规章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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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工作制度

作者:   时间:2021-12-20

  为保障热带海洋生物资源利用与保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正常建设和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1、进入实验室的一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2、实验室工作人员应服从上级领导安排,认真完成所承担的各项研究任务和工作任务。

  3、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各类实验,必须根据教学、科研、生产计划任务书的要求,经实验室统一安排后方可进行。

  4切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和动用实验室仪器设备及工具。外单位到实验室做实验或联系设备及与实验室有关的工作时,须先到实验室管理人员处办理手续。

  5、实验室工作人员要爱护仪器设备和公共设施,不得私自占用和转让实验室的各种仪器设备和材料用品。任何人在使用实验仪器设备,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责任事故要赔偿。

  6、实验期间,如设备或仪器发生故障或意外事故,应立即停机,并及时报告实验室有关人员或有关部门,以便采用必要的处理措施。

  7、实验室人员在工作时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环境。

  8、实验后的有毒污染的废物要及时进行专门处理,以免污染环境。

  9、工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衣着整洁,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和工作鞋。实验人员实验完毕后应将公共工作区域清理干净。

  10、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得在重点实验室聊天及大声喧哗。私人待客均须在会客室内进行。未经办公室批准,任何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区。

  11、重点实验室的钥匙除各人分管之外,实行统一管理,由办公室负责。未经办公室批准任何人不得另配钥匙,流动工作人员不得配备本实验室钥匙。

  12、实验室所有资料、文件均需存档保管、专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