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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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委员会工作章程

作者:   时间:2021-12-20

  一、学术委员会的组成

  1、学术委员会主要由国内外海洋渔业资源与利用领域的优秀专家组成,其专业包含海洋生物学、水产养殖、海洋渔业、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药物学等不同学科领域,以保证学术委员会能从相关领域的不同学术角度对研究室的研究方向和工作内容实施有效指导。

  2、学术委员会设学术带头人1名,委员4名。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的委员应不超过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每届任期五年。

  3、学术委员会主任由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推荐。

  二、学术委员会作用和职责

  1、指导实验室确立学科布局和研究方向。

  2、审批开放研究课题及建议资助金额。

  3、参与评议和鉴定实验室研究成果,参与论文答辩并向有关部门推荐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

  4、听取和审议每个研究方向负责人的工作报告,审议实验室的年度工作。

  5、审议实验室的重大学术活动。

  三、学术委员会工作方式

  1、学术委员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学术委员会会议。

  2、学术委员会可采用通信方式进行课题评审和对建设提出建议。

  3、学术委员会遇事需要形成决议时,在发扬民主、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决议以超过参加表决人数的三分之二为有效。

  4、实验室遇有学术方面的重大决策时,应报请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征求校学术委员会的指导意见。

  5、学术委员会的临时会议由学术委员会学术带头人组织召开。

6、学术委员会委员通过讲学、短期工作和派研究生等形式积极参加和支持实验室工作,实验室应为其工作提供方便,通过各种方式,为学术委员会了解实验室的工作创造条件。